经各部门申请,学生工作处与有关部门协商,审核确定了本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,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学生申请岗位,下载填写申请表。(或到学生事务发展中心领取表格,周一至周五下午15:00——17:30),3月14日前将学生申请表交各用工部门或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。
2、请各系积极组织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岗位,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,确认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3、由用工部门按规定程序安排面试,确定人选。如无特殊情况,各岗位原则上不得连续聘用同1名学生超过1学年。
4、用工部门将面试情况、录用结果于3月20号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。
5、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上岗学生进行培训。
6、校内各部门如需临时勤工助学学生,可登陆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填写临时岗位申请表。
学生工作处
2014年3月10日